刘伟,大学本科学历,法律专业毕业,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1989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在锦州市司法局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989年调入锦州市法律顾问处(即:辽宁华英律师事务所前身)从事律师工作。2002年,被抽调到新组建的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任副主任职务,专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2016年,被辽宁华英律师事务所聘为法律顾问,工作重点包括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诉讼以及对青年律师职业规划与培养。
从事律师职业三十余年,极力追求为当事人打好打赢每一场官司,且不论其贫穷与富贵,当事人的信任与肯定就是其源源不竭的工作动力。
执业理念: 让每一个不该输的案子必胜,让每一个不该打得官司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