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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容易被误用的法律名词
发布时间:2020-07-14
文章来源:http://jzhyls.cn

2017年第276期

  1、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法人不是可以呼吸的自然人,而是一个单位,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有血有肉的自然人是成不了法人的,只能成为代表法人的那个人,即法定代表人。以后可别指着一个法定代表人说他是公司的法人,那会闹笑话的。

  2、结婚
  结婚是靠登记领取结婚证作数的,而不是靠婚礼。办了婚礼没领证,在现在《婚姻法》上连事实婚姻都不构成(刑法仍构成重婚)。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按事实婚姻处理。
  3、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履约的担保方式。定金不是订金,签合同交定金才能确保不会对自己不利,定金合同双方所负担相同的风险。而但交订金时,其惩罚性是单方的,仅对交付方适用,不对收受方适用。
  4、合同
  合同并非一定要签一张纸或者一叠纸,可以口头成立合同或者推定成立合同。比如一言不发去买一瓶可乐,即推定当事人有订立合同之意思表示,合同可成立。
  5、被告与被告人
  被告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被告人一词用于刑事诉讼程序。
  6、上诉和起诉
  不是有事上法院打官司就是上诉,最初去法院打官司的那个程序叫起诉。只有一方对最初法院的诉讼结果不服在一定时间内要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判,那才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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