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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发布时间:2020-07-14
文章来源:http://jzhyls.cn

2018年第340期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现实中,有些人碍于亲友情面或一时贪图小利,便贸然同意为他人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殊不知其中风险重重。

  一、民事责任风险
  挂名法定代表人可不是挂完名就了事,日后公司大量重要合同、文件都需要经过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大量的文件中,挂名人如未细辨识文件内容,签署连带担保合同等文件,就要按照合同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当挂名人与公司一同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时,就追悔莫及了。挂名法定代表人如果不慎签署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文件并造成损失的,就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公司涉入民事诉讼或执行案件时,人民法院可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或其他限制措施。
  二、行政责任风险
  在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六类情形,法人有这些情形的,不仅法人要承担责任,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情形包括: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中,第“六”种情形是兜底性条款,法人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也是可能会被处罚的。
  三、刑事责任风险
  除了民事责任风险、行政责任风险外,挂名法定代表人还存在一定的刑事责任风险。《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如果公司有违法犯罪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虽未直接参与实施犯罪,但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刑事处罚。
  所以说,可千万不要觉得挂名法定代表人就是提供身份证而已,这里面可是存在民事、行政、刑事责任重重风险。因此,在被他人要求挂名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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