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和承揽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0-07-13
文章来源:http://jzhyls.cn
2014年第117期
案例:
甲因房屋装修,找到乙、丙、丁等三人砸墙,并支付了报酬。在工作过程中,丁被石块砸伤。询问甲是否负赔偿责任。
解答:
首先,应确定甲与乙、丙、丁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因为二者的法律责任并不相同。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而承揽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关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应接受该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区分雇佣还是承揽?一般按以下情形来确定: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4、是连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还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若是,为雇佣;如否,则为承揽。
另外,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之劳务给付是一种 "从属性劳动",包括经济上和人格上的从属性,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承揽人之劳务给付系"独立劳动",定作人与承揽人自始至终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自主决定权,定作方无权进行干预。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不能将自己应负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雇佣合同。承揽关系中,如无特殊约定,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也可以与人合伙完成工作,还可以雇佣他人完成工作。
综合以上区别,本案认定为承揽关系比较符合实际情况,那么甲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